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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只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主体适格等条件,该协议就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吗
法律分析: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遗嘱中附加义务,如果继承人接受遗嘱,那么就必须履行遗嘱中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的,那么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取消之后,这部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需要公证吗?
摘要: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下面为大家进一步介绍。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
遗赠抚养协议生效条件有: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3、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4、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形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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