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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启桥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悄帆猛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有什么措施
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措施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轿好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
4、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找谁解决
农村土地纠纷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如果对政府处理结果不同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纠纷没有证据解决途径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2、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土地民事纠纷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5、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遵循法律机制,申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的可信度来认定谁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一)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谇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村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要去找当地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若不成,再去申请乡人民政府处理。当人如果不愿接受村镇的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调解或执行。
村里宅基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纠纷,首先要去找当地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若不成,再去申请乡人民政府处理。当人如果不愿接受村镇的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调解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村里的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村里的土地纠纷通常可以找以下部门解决: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上述单位协商后没有解决时,可以找土地主管部门解决;
3、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
4、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村民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处理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单纯的要考虑国家政策,某种程度上还得考虑到当地的民俗风情,因为有很多的村民脑海当中,根本就没有国家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的概念,所以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主要是以协调为准的。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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