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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举证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
离婚案件如何举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交新的证据。但何为“新的证据”是有讲究的。
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的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对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因此,何时提交证据,提交哪些证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规定的要求,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交证据有严格的期限限制,如果不能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又没有获得法院谅解的客观原因的,证据很难发挥作用。而在实践中,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法律相关规定,错过了举证期限,最后只能承担对自己余力的后果。
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综合上面的介绍,在诉讼离婚中,案件证据是最重要的,所以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离婚案件如何举证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起诉离婚赌博证据怎么收集
法律分析:离婚起诉证据应该收集以下材料: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相亲介绍的,证明感情基础是否深厚;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诉讼离婚怎么操作
法律主观: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2、有孩子的,还需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有财产的,需要提供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对方有过错的,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类证据。
所以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身份证据,证明存在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第二类,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及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第三类是财产证据,需要提供给法院需要处理的财产清单。
材料一般需要一式三份,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各一套,自留一套备用。
对于上述证据材料一定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收集一定不要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侵犯第三人权益,尤其是对于婚内对方过错的证据,否则可能会因为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而不被法院采纳,甚至会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收集证据:1、发现一方有违背婚姻的行为的,可以拍下照片或者录音;2、把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保存下来;3、把一方不参与抚养孩子的证明保存下来。所收集证据材料一定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收集一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侵犯第三人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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