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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屋顶是公用面积
房屋屋顶不是公用面积,房屋屋顶不计算在公用建筑面积之内,计算建筑面积必须达到三个条件:即有永久性坚固围护(围栏)、有永久性坚固上盖和有能够正常使用活动的空间。
房屋屋顶只是使用管理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物权法实施后,物权法明确规定,屋面是公共部位,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屋面的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如果顶楼业主需要使用屋顶,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至于是否付费也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开发商是无权对屋顶进行处置的。如果非顶楼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屋面使用权归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就可以将屋面使用权让与顶楼业主如果非顶楼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同意屋面使用权归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将屋面使用权让与顶楼业主。
高层楼顶是公用面积
高层楼顶是公用面积吗,说明如下:
1、楼顶是公用面积,它的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
2、一般高层楼顶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但是买卖双方也可以就该商品房所在楼顶的屋面使用权,所在小区的命名权、所在外墙使用权、所在楼房的命名权,作进行额外要求。
相关说明:
1、高层住宅楼(指11层以上、24层以下的住宅楼)因为建筑结构和建筑形态(点状居多)的局限,房型设计难度大,要做到每套室内全明、采光通风良好是有很大难度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设计规定:4-6层为多层住宅;7-10层为小高层住宅(也称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则为高层住宅,有高层塔楼、高层板楼。
2、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计算的建筑面积存在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
屋顶面积是业主共同所有
楼顶不归顶层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归该栋建筑物的所有的住户共同共有,顶层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楼顶的使用应当经该栋建筑物的所有住户同意,收益也应当归该栋建筑物的所有的住户享有。
小区公共区域包含哪些
小区公共区域指的是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区域,通常包括的小区绿化、小区公共健身娱乐场所、小区道路、小区地面停车场、消防楼梯、屋顶、门厅、电梯间、公共楼道、物业服务用房、配电房等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业主有权在小区地面停车场停车,当地面停车场地面出现开裂等问题时,业主也应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
公摊面积一般都包括哪些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2、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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