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答案】:ABCD
委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处理另一方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视双方的约定而定。故AB项正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据此,C项正确。另外,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ABCD。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
1、履行范围不同;
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
3、追求的目的不同。
承揽合同含义:
1、承揽合同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
2、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3、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的;
4、承揽合同的客体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承揽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报酬。
委托合同含义:
1、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
2、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一般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完成一定工作。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一般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在完成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在履行范围、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及追求的目的方面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双务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不管有无预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权就办理的事务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
委托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吗
委托合同是否是有偿合同要视情况而定:
1、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2、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3、如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的规定:
1、如果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委托合同的签订手续:
1、当事人发出要约;
2、受要约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综上所述,委托合同是否是有偿合同要视情况而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法律主观:
一、委托合同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
依《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一项或者是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符合委托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即必须符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这一形式和内容,否则,不成其为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努力完成委托事项,如委托人应向受委托人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据或对完成委托事项有价值的线索,受委托人应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处置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受托人应本着维护委托人利益妥善处置委托事务,事后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受委托人将委托人委托处置的事项转委托与第三人处置,事先应经委托人同意,事先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人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处置的事项,在 委托合同终止 时,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置的结果。
应当由特定的当事人亲自处置的事项,不应当委托受托人处置。
二、委托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三、委托合同生效要件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释》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全部内容,以及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千搜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faedoony@foxmail.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